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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器械委托生產監管查出問題匯總
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的全面實施,極大地釋放了產業活力,推動了專業化分工。
然而,伴隨委托生產模式的蓬勃發展,監管實踐中暴露的問題也日益增多。
這些問題不僅增加了企業的合規風險,也可能影響產品的安全有效,亟需引起注冊人(委托方)和受托生產企業的高度重視。
本文結合近期監管檢查、飛行檢查及行業反饋,簡單地梳理了委托生產過程中高頻出現、風險突出的關鍵問題,覆蓋協議簽訂、設計開發、采購、生產管理、質量控制等核心環節,旨在為行業同仁提供警示和參考。
No.1 生產質量協議:權責不清的“重災區”
委托生產質量協議(以下簡稱“協議”)是界定雙方權利義務、明確質量責任的核心文件。
遺憾的是,它往往是問題最為集中的環節:
1). 監督機制模糊或缺位:
核心問題:協議中未清晰規定注冊人如何監督受托方的采購控制、生產過程(含關鍵工序/特殊過程)、質量檢驗(含原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)等核心能力。
具體表現:缺乏明確的監督方式(如現場審核、文件審查、數據監控)、監控頻次(如季度、半年、年度)、評價標準(如合格指標、偏差處理要求)和記錄要求。
風險:注冊人無法掌握受托方真實的質量保證能力,對潛在風險失察。
2). 采購與供應商管理職責不明:
問題核心:協議中未對采購活動(誰負責采購訂單下達、到貨驗收)、供應商管理(供應商選擇、評估、批準、績效監控、淘汰)以及至關重要的供應商變更控制進行明確分工和描述。
具體表現:未明確由誰主導供應商評估/批準,供應商變更時注冊人的審批權限和流程缺失。
風險:關鍵物料供應商管理失控,物料質量源頭風險劇增。
3). 生產與檢驗過程分工不清:
問題核心:協議中未詳細規定雙方在產品實現全過程(從物料接收到成品入庫)各個環節的具體職責,特別是在生產操作、過程檢驗、中間控制、環境監控、設備維護、清場管理等環節的分工。
風險:出現問題時互相推諉,過程控制存在真空地帶。
4). 生產放行與上市放行混淆:
問題核心:協議中未明確區分“生產放行”和“上市放行”的概念、責任主體和放行標準。
具體表現:未清晰界定受托方完成生產放行(確認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技術要求和質量要求)的條件和職責,以及注冊人進行上市放行(綜合評估產品符合法規和注冊要求,決定產品可上市銷售)的條件、職責和最終決定權。
風險:放行流程混亂,可能導致不合格品流入市場或上市決策缺乏充分依據。
5). 不良事件與投訴處置流程缺失:
問題核心:協議中未明確規定在發生產品投訴和不良事件時,雙方的信息傳遞流程、調查分析職責、糾正預防措施(CAPA)分工、報告時限及接口人等。
風險:事件響應滯后,調查不徹底,風險處置不當,甚至延誤法定報告,導致監管處罰和聲譽損失。
No.2 設計開發與轉移:銜接不暢的“斷點”
對于涉及設計開發轉移(特別是受托方參與或主導設計后轉移給注冊人)的情形,問題尤為突出:
1). 設計轉移不充分或缺失協議:
問題核心:設計轉移過程不完整、不正式。
具體表現:
a). 未將完整的設計輸出文件(如產品圖紙、技術要求、工藝流程圖、作業指導書、檢驗規程、原材料清單、風險管理報告、驗證報告、標簽樣張、使用說明書等)正式轉移至注冊人。
b). 未簽訂專門的《設計轉移協議》或在質量協議中明確設計轉移的要求、范圍、接收標準和雙方責任。
c). 注冊人未在文件中規定其對接收轉移產品的設計控制要求(如設計變更控制權、設計歷史文件管理責任)。
d). 未保存受托方簽收確認設計轉移文件的記錄。
風險:注冊人無法有效掌控產品設計源頭,后續設計變更、問題追溯困難,主體責任懸空。
2). 關鍵工藝控制點轉移遺漏:
問題核心:注冊人未能將影響產品質量的關鍵工藝參數、控制方法和要求充分轉移給受托方。
風險:受托方可能忽略關鍵工藝步驟或參數設置錯誤,導致產品存在滅菌不徹底等嚴重質量隱患。
No.3 采購管理:協議與執行“兩張皮”
委托雙方在采購環節的實際操作與協議約定不一致的情況十分普遍:
1). 供應商評價職責錯位:
問題核心:協議規定需雙方共同評價(特別是關鍵A類物料供應商),但實際僅由受托方單獨完成,查不到注冊人參與或確認的記錄。
風險:注冊人未履行供應商管理職責,無法確保關鍵物料供應商資質和能力符合要求。
2). 供應商變更控制失控:
問題核心:協議規定供應商變更需注冊人批準,但實際操作中缺少注冊人批準的證據(如變更申請單、評估報告、批準簽字)。
風險:關鍵供應商未經充分評估和批準被替換,物料質量波動風險劇增。
3). 采購主體混亂:
問題核心:協議規定由委托方負責采購執行,但采購合同、訂單、發票等記錄顯示采購方并非委托方(如顯示受托方),與協議約定嚴重不符。
風險:權責不清,物流、票據流混亂,存在合規性風險和質量追溯困難。
No.4 生產管理:審核與監控的“薄弱環節”
注冊人對受托方生產過程的監督和管理常顯不足:
1). 現場審核評估流于形式/深度不夠:
問題核心:注冊人對受托方的現場審核(初始評估和定期監督)未能有效發現重大系統性缺陷或硬件問題。
典型案例:
a). 現場發現受托方無菌檢測室、微生物限度室、陽性對照間共用同一套凈化空調系統(嚴重違反GMP,存在交叉污染風險)。
b). 凈化車間頂角圓弧帶開裂、脫落(破壞潔凈環境完整性,增加微粒和微生物污染風險)。
c). 未對受托方的關鍵設備確認/工藝驗證狀態、人員培訓有效性、環境監控數據趨勢等進行深入審核。
風險:受托方生產環境或管理體系存在重大隱患未被識別,直接影響產品質量。
2). 受托方作業文件未經注冊人確認:
問題核心:注冊人未對受托方依據己方輸出文件制定的具體生產作業指導書(SOP)、操作規程等進行評審和批準。
風險:受托方的具體操作細則可能與注冊人的設計/工藝要求存在偏差,且注冊人未進行把關。
3). 產品標識(批號/序列號)管理失控:
問題核心:受托方實際使用的產品批號(如滅菌批號)或序列號與注冊人規定的編碼規則不一致。
風險:導致產品追溯困難,甚至無法滿足法規對UDI(唯一器械標識)或產品追溯的要求。
No.5 質量控制:放行與執行的“關鍵失守”
質量控制和產品放行環節的問題直接關系到最終產品的合規性:
1). 檢驗規程執行不一致:
問題核心:受托方在進行進貨檢驗、過程檢驗、成品檢驗時,未嚴格遵循注冊人提供的、經批準的檢驗規程進行操作(如檢驗方法、抽樣方案、判定標準不符)。
風險:檢驗結果不可靠,可能放行不合格品或誤判合格品。
2). 生產放行確認不完整:
問題核心:受托方在進行生產放行時,未對由注冊人負責完成的部分檢驗項目(如穩定性考察、部分生物學評價)的結果進行確認,僅依據自身完成的檢驗項目就放行。
風險:生產放行依據不充分,未全面評估產品是否符合所有約定的質量要求。
3). 放行授權與程序違規:
問題核心:未按協議要求提供注冊人授權受托方進行生產放行的正式授權書,或實際放行操作(如放行人資質、放行記錄內容)不符合協議規定。
風險:生產放行行為本身缺乏合法授權或不符合約定,法律效力和合規性存疑。
No.6 總結與警示:
委托生產模式的成功運行,高度依賴于清晰的權責劃分、充分的溝通協作、有效的監督控制和嚴格的協議執行。上述問題的頻發,根源往往在于:
1). 注冊人主體責任意識不足:誤認為“委托即轉移責任”,未能切實履行對受托方全過程的監督管理職責。
2). 協議質量低下:協議內容空泛、權責模糊、缺乏可操作性,淪為“一紙空文”。
3). 溝通協作機制不暢:雙方信息溝通不及時、不充分,問題未能及時暴露和解決。
4). 過程監督流于形式:注冊人的現場審核、文件審查、數據監控等監督活動深度和頻次不足,未能發現真實問題。
5). 變更控制失效:協議、工藝、供應商、文件等變更未按既定流程執行,導致實際運行與約定脫節。
No.7 對注冊人的建議:
1). 深刻理解并嚴格落實注冊人主體責任,將受托方視為自身生產的延伸進行管理。
2). 投入足夠資源,精心制定、談判和簽署詳實、可操作的委托生產質量協議。
3). 建立強有力的質量管理團隊,具備對受托方進行有效審核和監督的能力。
4). 實施主動、深入、高頻次的監督活動(包括不通知的飛行檢查)。
5). 建立高效、透明的雙向溝通機制和爭議解決流程。
6). 嚴格管控所有變更,確保協議與實際操作始終保持一致。
No.8 對受托生產企業的建議:
1). 清晰理解自身在協議中的責任和義務。
2). 確保自身質量管理體系健全且有效運行,持續符合法規和協議要求。
3). 保持開放和透明,主動、及時、全面地向注冊人報告質量信息、異常情況和變更需求。
4). 配合注冊人進行各類審核和監督活動。
5). 嚴格執行雙方約定的流程和要求,特別是采購、生產、檢驗和放行環節。
寫在最后:
醫療器械委托生產是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,但其合規、高效運行需要委托雙方共同努力,以高度的責任感和嚴謹的態度,共同筑牢產品質量安全的防線。
只有真正解決這些“常見病”、“多發病”,委托生產的優勢才能充分發揮,行業才能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。
本文由廣州佳譽醫療器械有限公司/佛山浩揚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聯合編輯